家住中北路天源城的魏先生近日很郁悶:送上門的櫥柜,其板材用料與當初訂貨時所看的板材樣品,相去甚遠。到頭來,他只得損失1000元,選擇退貨。
前不久,魏先生在武昌主路“東圣櫥柜”相中了一款櫥柜,價值數千元。魏先生說,訂貨時,“東圣櫥柜”的李經理出示了一塊板材樣品,他看了之后,覺得這種板材不錯,遂簽訂合同,并先行支付了2900元。
不料,日前,當商家送貨上門時,魏先生發現,櫥柜的板材用料,與樣品材料相去甚遠。他就此和“東圣櫥柜”的李經理交涉,但無結果。
上周五,記者和魏先生一起來到“東圣櫥柜”了解情況。對于魏先生投訴的“偷梁換柱”,經銷商李經理解釋說,魏先生看到的樣品材料,并不能代表櫥柜實際用料,因為樣品材料是三年前的,只是給客戶作參考,而且,她和魏先生簽訂合同時,就已經說明,櫥柜用的是某個品牌的材料。
對于這種解釋,魏先生十分不滿:櫥柜材料要眼見為實,李經理并沒有提醒所說的某個品牌的材料,和樣品材料有何區別,否則,他是**不會交錢簽合同的。爭辯半晌后,“東圣櫥柜”李經理表示,這是她“工作中的失誤”,但她同時拒絕了魏先生的退換貨要求。
對于這起消費糾紛,小東門工商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商家負有全部責任。鑒于櫥柜板材已部分成型,商家又無板材更換,經工商協調后,雙方達成協議,商家退還其中1900元貨款,魏先生退貨。